|
| | 回到首页 | 教学大纲 | 相关下载 | |
|
合唱指挥(下)
|
|
|
主讲教师:中国音乐学院指挥系 吴灵芬 教 授 |
|
|
第十一讲
我们的世界由于许多因素,在演唱的作品上有非常丰富的体裁。当然声乐与器乐不同,因为它有歌词。它们是诗词与音乐的结合。在欧洲合唱作品分为宗教合唱与世俗合唱。又由于伴奏不同,又分为有伴奏和无伴奏合唱。
现在将其分别介绍一下:
a cappella 是圣咏团演变而来, 即“歌手们聚在一起唱歌”的意思。后来发展出来“牧歌”,这种作品在古代都是用严格的对位法作曲的,不象一些追求音响效果的现代作品一样,a cappla 在古代欧洲非常普遍。意大利作曲家帕勒斯特里那(Palestrina 1525 — 1594)是将这种合唱曲发展到最兴盛的人。格里高利圣咏(Gregorianische Gesang)不但在教堂中保持纯美的音乐,而且后来成为音乐发展之源泉。帕勒斯特里那就是以格里高利圣咏为依据,写了无伴奏的多声部弥撒。而从十九世纪起,a cappella 才真正成为合唱曲的一种。著名的无伴奏合唱曲作曲家有di Lasso (1532—1594 ),Zibbons(1583—1625),Schütz(1585—1672),等人。现代的作曲家Hindemith就模仿十六世纪的写作特点,写出了无伴奏之弥撒曲,1963年第一次演出,而他本人不幸在演出后一个月逝世。 无伴奏合唱曲从十九世纪以后就成为理想得的宗教音乐,德国伯林的Wint erfeld;罗马的Baini ;慕尼黑的Ailinger、以及Haberl(雷根堡教会学校创始人,1874年生)等人的努力,使无伴奏合唱曲在教堂这个空间得以发展。
二、圣咏(英文为Choral,拉丁文为Cantus
Choralis,德文为Choir
Gesang) 在第一世纪时,圣咏便已在教堂中出现。教宗格雷哥一世(Papst Gregor 1540 — 1640)在公元六百年左右,为了要改革宗教仪式的音乐而改名为“格雷哥里圣咏”(Gregorian Choral),经过整理的这些圣咏,至今仍完整的保存着。十六世纪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(Martin Luther 1483 — 1546),将圣咏(Choral)的名称改为教会歌曲(Kirch Lied),成为基督教徒做礼拜时的一种重要圣歌。 至今,德国基督教会用的圣咏谱,仍成为教会歌本(Kirchen-Gesangbuch)而不称圣咏歌本(Choralbuch)。圣咏的种类,有清唱剧的圣咏(Choral Kantaten),改编的圣咏(Choral-Bearbeitungen),经文歌的圣咏(Choral-Motetten)以及前奏的圣咏(Choral-Vorspielin)等。自从数字低音(Generalbass)出现后,自西元1524年起,才产生四声部的圣咏。
三、
应答歌(德文为Antiphona,英文为Antiphone)
基督教徒合唱圣诗或诗篇时,通常分为两个合唱团。一个合唱团唱一、三、五首,令一个合唱团唱二、四、六首交替演唱,相互应答。
赞美歌(Hymn,Hymnus),是古代希腊寺庙祭奠仪式的一种音乐。这种赞美歌在第三世纪时就有了,但,直到西元1922年时,才被发现。在中世纪时,赞美歌多为简易的节奏,以及多声部的、朴素的和声,歌词并非全部由圣经中引来。英国的赞美歌Hymn有较大的编制。在安魂曲中也有加入一段赞美诗的情形。
Cantata 这个字是西元1620年才有的。清唱剧原来是属于世俗的音乐,可分为抒情的(Lyrische)于叙事的(Epische)两种。自从巴哈以圣经为材料写了清唱剧后,就常常于神剧的意义混淆不清。一般来说,清唱剧是无化妆、无布景、无表演动作的。它以合唱、独唱、重唱等不同形式作曲,但是并不指定某一独唱者担任一个重要角色。神剧虽然一样的没有表演动作,但独唱者却担任故事中的一个重要的角色,而且神剧非常明确是宗教内容的音乐,清唱剧则否。 在欧洲教堂中,常可听到清唱剧的演唱,尤其在复活节(Osterzeit)以及圣灵降临周(Pfingszeit)时,更可听到清唱剧的演出。巴哈作了三百多部清唱剧。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合唱部分、布拉姆斯的《命运之歌》、以及我国作曲家黄自的《长恨歌》都属清唱剧的作品。
圣母悼歌通常都只在天主教堂所唱,歌词是由古老的圣咏曲调中的Jacoponus搜集的。多在复活节之前一周的星期五以及九月之第三个星期日所唱。作曲家Josquin 和Palestrina 会作此种多声部曲。其它较重要作曲家有Pergolesi、Verdi、Dvorak 等人。
这是赞美神主耶稣之赞美歌。以“主啊!我们赞美你”为主要内容。赞主曲都是在教堂内所歌唱,其中又以天主教堂为多。较重要的赞主曲作曲家有白辽士(Berlioz)于布鲁克纳(Bruckner)等人。
这是天主教晚祷时所唱之圣母马利亚赞美歌。赞美圣母马利亚(路加1.46—55)Magnifcat anima mea dominum “主啊!我上升的灵魂”这种圣母马利亚赞美曲,是在15世纪中叶才制作的。作曲者之姓名大部已失传,其曲调全部由教会调性曲谱,而且是多声部的。代表性的作品,如巴哈于1723年在莱比锡首次发表的圣诞节(Weihnachts fest)。其它较重要的作曲家有:di Lasso、Monteverdi、Schütz、Mozart、Mendelssohn 以及现代作曲家Pepping等。
圣歌(拉丁文为Psalmun,意文为Salmo,法文为Psaume) 圣歌是在天主教仪式中读经与祈祷之间所唱。在犹太教会中属于重要的音乐之一。现在教会中通常用到的圣歌有: 1、简单的诗篇之咏唱(Die einfache Psalmodie)如:Tractus。 2、对答的诗篇之咏唱(Die responsoriale Psalmodie)如:Amen Halleluja 3、交换朗诵咏唱(Die antiphonale Psalmodie) 唱圣歌时,合唱团通常分成两边,交相咏唱。十五世纪时,也有圣歌与弥撒曲混合一起咏唱的,尤其是荣耀经(Gloria)与信经(Credo)这种多声部的合唱曲。西元1500年时,圣歌已经使用复音对位法作曲,Josquin 作二十首四声部合唱曲,是很有名的。到了十七世纪以后,才慢慢演奏为在音乐会上演奏的形式。对圣歌作曲较有贡献的作曲家有:Gabriel、Monteverdi、Palestrina、di Lasso(Bus Psalm 1565年作)、Schütz(Psalm Montetten 1619年作)、.J.S.Bach、Lechner、B.Marcello、Schubert (Psalm 23 0p. 132)、Mendelssohn、F.Liszt、J.Brahms、Reger(100 Psalm für chor und orchester)、Strawinsky、Schoenberg(123 psalm 0p.506)等。
十、
颂歌(英文为Anthem,拉丁文为antiphona,古英文为Antefn
anthem 或Antym)
颂歌是十六世纪在英国以圣经为歌词,或由圣经改编为歌词,再用对位的方法所作的合唱曲。略与清唱剧、经文歌相似。但,并非在教堂中作礼拜时所用的乐曲,而是早祷会或晚祷会时,在教堂中所唱。 颂歌之作品以英国的作曲家为最多。如:W.Byrd(1538 — 1623)O Gibbons(1583 —1625)以及H.Purcell(1659 — 1695)等,其中Purcell个人就作了六百首以上的颂歌,再加上后来Handel(1685 — 1759)的大力推展,使颂歌普及于英国的每一个角落。
十一、经文歌(英文为Motet,法文为Motet,德文为Motette)
经文歌是以宗教的经文为歌词,并以复音音乐的对位法写成的,其旋律必须配合歌词,并有严格的作曲形式。有四声部到六声部等多声部乐曲。经文歌起源于十三世纪,与世俗音乐的牧歌(Madrigal)同为当时最流行的音乐。意大利经文歌无论教堂中演唱与否,都是一种属于宗教的音乐。经文歌最主要的作曲家有帕勒斯替那Palestrina、舒兹Shütz、巴哈Bach是首先将咏叹调用在经文歌中的一个作曲家。其后,布拉姆斯Brahms、帝斯特勒H. Distler 以及现代的史特拉文斯基I.Stawinsky、培平E.Pepping等,都对经文歌有重大的贡献。
十二、弥撒曲(英文为Missa或Messe,意文为Messe,德文为Messe,拉丁文为Missa) 弥撒曲(Messe)是天主教所用的合唱曲,以赞美天主为十字架牺牲的精神。 弥撒的种类可分为 普通弥撒(Ordinary mass) 特别弥撒(Proper mass) 安魂弥撒(Requiem mass) 婚礼弥撒(Nuptial mass) 主教弥撒(Pontifical mass)等五种。 (一) 普通弥撒(Ordinary mass)— 在较隆重的弥撒仪式中所用的。包含 六个乐章(有时或缩为五个乐章): 慈悲经(Kyrie) 荣耀经(Gloria) 信经(Credo) 圣哉经(Sanctus) 降福经(Benedictus) 羔羊经(Agnus dei) (二) 特定弥撒(Proper mass)— 礼拜日即各种节日弥撒中必用的。 包含五个乐章: 进薹经(Introitus) 升皆经(Gradnale) 赞美经(Allelujah) 奉献经(Offertorium) 圣体经(Communio) (三) 安魂弥撒(Requiem mass)—葬礼悼念用。 除了一般仪式外,并包括以下乐章: 安息经(Requiem Aeternam) 末日经(Dies Irae) 奉献经(Offertorium) 审判经(Tuba Mirum) 耶稣经(Domine Jesu) (四) 婚礼弥撒(Nuptial mass)— 用于婚礼 (五) 主教弥撒(Pontifical mass)— 由教宗主持的各种大典所用。 最初的弥撒为无伴奏的合唱曲。至西元1600年以后,才有管风琴及管弦乐伴奏的弥撒曲。巴哈的h moll-messe是最好的弥撒曲之例。弥撒曲的重要作曲家有:巴哈、海顿、莫扎特、贝多芬、舒伯特、布鲁克纳、德弗扎克…以及现代的亨德密特、史特拉汶斯基等作曲家。 弥撒除了在教会音乐仪式中所用外,也有在音乐会上演唱的。如:贝多芬的c小调、D大调弥撒曲。在慕尼黑,由Karl Richter指挥的巴哈合唱团,每年都定期演出弥撒曲。
受难曲的性质与神剧(Oratorio)相似。但,其题材只限于耶稣受难的事迹,而不涉及其它的故事,其历史也比神剧早。十三世纪时,复活节的前一周成为受难周(Karwoche),即耶稣基督受难周。 在教堂中,由三位牧师分别担任歌唱耶稣受难的故事。第一位牧师代表传道士发言(由男中音以中庸速度演唱)。第二位牧师代表耶稣发言(由男低音以慢速度演唱)。第三为牧师则代表其余诸人发言(由男高音以快速演唱)。如果轮到耶稣的门人、犹太人、士兵等群众发言时,则由这三位牧师合唱。 十五世纪时,产生多声部的受难曲,歌词不一定以圣经为题材。开始的第一个乐句一定是“听到受难”(Horet an das Leiden),而最后一句一定是“感谢主耶稣”(Dank sei dem Herrn)。舒兹(H.Schütz)在1623年将部分受难曲改为朗诵调(Recitativo),并且用乐器伴奏。此后,受难曲就渐渐成为合唱音乐中重要的作品之一。 十七世纪时,将圣经故事加上教堂中之一般听众对耶稣受难故事之感想作为歌词,而以上合唱方式来表达的乐曲,西洋学者成为神剧式的受难曲(Oratorische Passion)。 巴哈的d小调受难曲、约翰受难曲(1723)、马太受难曲(1729)均为最伟大之受难曲作品。其它较重要的受难曲作曲家有:H.Distler、E.Pepping、J.Ahrens 等人。
安魂曲是一种天主教会的安魂弥撒,属于弥撒的一种。安魂曲可分为如下之部门: 1、Introitus-Requiem Aeternam 进台安息经 2、Kyrie eleison 慈悲经 3、Graduale-Requiem Aeternam 升阶安息经 4、Tractus-Absolve Domine Jesu 耶稣经 5、Sequenz-Dies irae 末日经 6、Offertorium-Domine Hesu Christe 奉献天主耶稣经 7、Sanctus 圣赞经 8、Agnus 羔羊经 9、Communio-Lux aeterna 圣赞经 重要的安魂曲作曲家有:Palestrina、di Lasso、Cavalli Verdi、Jommelli,Hasse、Mozart、Berlioz、Draeseke、H.Shutz等。其歌词多以圣经为生,采用拉丁文发言。但,布拉姆斯Brahms会为其母作了一首最有名的德国安魂曲。莫扎特Mozart野味一陌生人作了一首安魂曲。恰为其最后之作品。亨德密特Hindemith作了一首全长63分钟的安魂曲,题为“为我所爱的人”。
十五、神剧(意文为Oratorio,德文为Oratorium) 神剧是以圣经故事为题材的一种音乐剧。随有角色,但无舞台上的布景、表演动作等。其长短也不一定,短的乐曲只有几章,长的乐曲则有长达几十章者。有独唱、合唱、重唱、以管弦乐伴奏。其创始人为一意大利的圣僧(F.Nevi 1515 — 1595)。 公元1600年E.de Cavalieri 作了一部神剧:《灵魂与肉体》(Rappresentazione di anima e di Corpo),才使神剧更为发扬。十八世纪时,由蒙特威尔第(Monteverdi),卡利西密(G.Carissimi)、亨德尔(Handel)等人之提倡,使神剧达到登峰造极的时代。又如海顿的四季(Die Jahreszeiten)、创世纪(Die Schopfung)、贝多芬的橄榄山(Christus am Olberg)以及门德尔松的圣保罗与伊利亚(Paulus und Elias)、李斯特的圣伊利莎白(Heiligen Elisabeth)等,都是伟大的神剧作品。近代较重要的神剧作曲家有:沃内卡(Honeggar 1892—1955)、德彪西与斯特拉文斯基等。卡尔沃尔夫(Carl Orff)的作品Carmina burana和Antigonae都可说是神剧的一种。
十六、艺术歌曲(德文为Lied,法文为Chanson,英文为Art
song)
艺术歌曲在十九世纪起源于德国,用以区别民谣,是一种短小精致的独唱曲。歌词均为名家诗词,经作曲家的谱曲、配伴奏而成。其伴奏通常都极重要的地位,有独立演奏的价值。新的艺术歌曲形式是以大调于小调相互运用而产生,以二段曲式居多,为艺术歌曲最辉煌的时代。 “歌曲之王”舒伯特(Franz Schuert,1797 — 1828),在其三十一年的短短生命中,写下了一百多首伟大艺术歌曲。其它艺术歌曲之重要作曲家有:德国的舒曼、布拉姆斯、沃尔夫。挪威的葛里克。俄国的柴可夫斯基等人。我国近代也有许多艺术歌曲之作曲家,如黄自等人。
|
|
|
Copyright © 2003 Mdmec.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 中央音乐学院现代远程音乐教育学院 |